2013年5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6号公告(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(I)的公告),归类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。公告中有专门针对姜黄素的归类决定:
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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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2013-0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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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3.0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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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黄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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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黄提取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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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黄色粉末,姜黄素含量85-95%,加工工艺:以姜黄为原料经磨粉,乙醇二次提取、浓缩、萃取结晶、真空干燥、粉碎、过筛、包装制得。用作食品着色剂和保健品原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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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,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203.00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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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2013-0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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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3.0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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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黄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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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黄提取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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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黄色粉末,姜黄素含量85-95%,加工工艺:以姜黄为原料经磨粉,乙醇二次提取、浓缩、萃取结晶、真空干燥、粉碎、过筛、包装制得。用作食品着色剂和保健品原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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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,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203.00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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